青海新闻网讯 12月13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仪式举行,西宁市获“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省委常委、副省长马建堂,副省长骆玉林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
马建堂指出,西宁市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商贸中心。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协调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市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自2003年7月西宁市提出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四创”决策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将创模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上,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了一批对市民生活影响大、涉及面广的环境问题,公众对环境满意率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增长、市域面积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城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为欠发达城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开始走上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提高之路。
马建堂强调,今天授予西宁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对西宁市来讲,是一个新的起点,更增添了一份责任。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大力推行有利于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形成全民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崇尚环境友好的良好氛围。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和第三产业,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转变。继续巩固深化“创模”成果,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
马建堂强调,西宁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功能,有计划地将“创模”工作中的环境管理经验和手段延伸扩展到所辖县城和乡镇,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全市城乡环境质量同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和环境基础。 (作者:苏建平)